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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分置改革是怎么改的?股权分置改革是利好还是利空?股权分置改革开始时间

2022-08-15 11:31:38来源:名企时报网  

所谓股权分置,是指A股市场上的上市公司的股份分为流通股与非流通股。股东所持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且能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称为流通股。那么,股权分置改革是怎么改的?股权分置改革是利好还是利空?股权分置改革开始时间是什么时候?一起来看看吧!

股权分置改革是怎么改的?

第一阶段:股权分置问题的形成。我国证券市场在设立之初,对国有股流通问题总体上采取搁置的办法,在事实上形成了股权分置的格局。

第二阶段:通过国有股变现解决国企改革和发展资金需求的尝试,开始触动股权分置问题。1998年下半年到1999年上半年,为了解决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资金需求和完善社会保障机制,开始进行国有股减持的探索性尝试。但由于实施方案与市场预期存在差距,试点很快被停止。2001年6月12日,国务院颁布《减持国有股筹集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也是该思路的延续,同样由于市场效果不理想,于当年10月22日宣布暂停。

第三阶段:作为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一项制度性变革,解决股权分置问题正式被提上日程。2004年1月31日,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积极稳妥解决股权分置问题”。

股权分置改革是利好还是利空?

股权分置改革以前被称之为国有股减持,后来进过了重现包装之后才有了现在的这个名字。在以前的股票市场中股权分置改革被看做是利空消息,但是后来进行调整之后在如今的股票市场中被认定为利好。

股权分置改革的标准主要是“所有上市公司的持股成本相同”。随着相关股权分置改革政策的不断推出,股权分置改革在这几年也已经全面铺开,逐渐把不能流通的股份变成可以流通的股份,实现同股同权、同股同利,而流通的股份也不需要非得实际进入流通,并不影响市场的扩容,对于股市的市场稳定具有重要的意义。

因此股权分置改革的实施,第一是能够更好的适应资本市场的发展趋势,第二能在资本市场的发展基础上促进公司的发展,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流通股股东利益得到一定的保护;第三是能够是股票市场最大的不确定因素;股权分置;得到化解,促进股票市场长久发展;最后是平衡了股市股东间的利益,如果同时存在于H股或B股的A股企业,A股市场股东可协商解决股权分的问题。

股权分置改革开始时间

2005年4月29日,经国务院批准,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启动了股权分置改革的试点工作。经过两批试点,取得了一定经验,具备了转入积极稳妥推进的基础和条件。

经国务院批准,2005年8月23日,中国证监会、国资委、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商务部联合发布《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指导意见》;9月4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我国的股权分置改革进入全面铺开阶段。

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是通过非流通股股东和流通股股东之间的利益平衡协商机制消除A股市场股份转让制度性差异的过程,是为非流通股可以上市交易作出的制度安排。

责任编辑:hnmd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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