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省市纳入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 有利于形成“1+N”试点格局
据商务部官网4月23日消息,商务部印发《天津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总体方案》《上海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总体方案》《海南省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总体方案》和《重庆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总体方案》。
上述四省市总体方案均提出,经过三年试点,通过放宽市场准入、改革监管模式、优化市场环境,努力形成市场更加开放、制度更加规范、监管更加有效、环境更加优良的服务业扩大开放新格局,探索积累可复制可推广经验,着力打造内陆现代服务业发展先行区,为国家全方位开放和服务业创新发展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同日,在商务部召开的新增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专题新闻发布会上,商务部外资司司长宗长青表示,在支持北京建设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的同时,将天津、上海、海南、重庆4省市纳入试点,有利于形成“1+N”的试点格局,实施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对外开放,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对于构建新发展格局具有重要意义。
宗长青表示,我国扩大服务业对外开放主要开展了三方面工作:一是我国持续压减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全国版负面清单从2015年的93项压减到2020年33项,其中服务业条目压减了30项。二是扩大《鼓励扩大外商投资产业目录》,从2015年的349项增加到2020年的480项。三是推动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五年来在北京开展3轮试点,累计吸收外资5686亿元,占北京市吸引外资总量96.9%,占全国吸收外资14.8%。“十三五”时期我国服务业吸引外资年均增长4.4%,助力我国2020年成为全球最大外资流入国。
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经济研究部副部长刘向东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将天津等4省市纳入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是鼓励在现有自贸试验区探索的基础上提升开放平台的功能和制度型开放的层次,通过试点压力测试,有助于统筹好开放与风险的关系,发挥开放促改革的重要作用。
宗长青表示,4省市试点方案对标国际先进贸易投资规则,借鉴前期试点工作经验,结合本地定位,合计明确了203项试点任务。在产业开放方面,按照服务业领域市场竞争的不同特点,设置充分竞争、有限竞争、自然垄断领域竞争性业务、特定领域服务业4个类别,将科技、金融、教育等12类重点服务行业分别纳入,分类施策,提出试点任务111项。在区域发展方面,提出33项试点任务,建设重点示范园区、促进区域协同开放。在体制机制建设方面,提出23项试点任务,完善规则体系、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在政策和要素保障方面,提出36项试点任务,提供资金和数据流动、人才服务、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支持。
刘向东分析,上述4省市在服务业发展方面有各自特点,比如天津在融资租赁、商业保理等金融服务上已经探索出新路子;上海正在推进更大范围的物流航运等生产性服务业开放;重庆也在发挥中新合作优势和西部陆海新通道优势,打造内陆开放新高度;海南更是利用自由港政策推动建设国际消费中心,这些都需要在金融、物流、医疗、教育、养老等领域实现更高水平的开放发展。
“下一步的工作重点就是在规则标准管理等制度领域探索各行业的最佳实践,丰富服务业开放发展的业态,更好地服务新发展格局。”刘向东表示。( 刘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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