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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P数量持续下降,P2P如何转型为网络小贷?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2020-11-26 15:11:52来源:中国基金报  

P2P数量持续下降,转型为网络小贷成为出路之一。11月11日,工商资料显示,抚州市新浪网络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正式成立,其中北京新浪互联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持股99%,该公司是由新浪旗下P2P平台“易e贷” 转型而来。

在2019年底,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转型为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即“83号文”),为P2P转型小贷公司提供了方案。网络小贷与P2P有哪些区别?

广东融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于雪飞律师介绍,P2P与网络小贷从法律定义上就有很明显的区别。根据相关定义,网络借贷是指个体和个体之间通过互联网平台实现的直接借贷;小额贷款公司是由自然人、企业法人与其他社会组织投资设立,不吸收公众存款,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网络小贷业务则是小贷公司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等技术手段,在线上完成小额贷款业务。

“概括来说,差别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是经营模式不同,P2P是撮合借贷业务的信息中介机构,网络小贷是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的机构,其本身就属于金融机构的范围。二是资金来源不同,P2P自己不提供借款金额,借款来源于在P2P平台出借资金的投资人,网络小贷不允许吸收公众存款。”他表示。

那P2P转型为网络小贷,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于雪飞表示,根据83号文的规定,P2P转型小额贷款公司自身需要先具备四大基本条件:一是合规条件,P2P存量业务无严重违法违规情况,二是有符合条件的股东和管理团队,三是转型方案具有可行性,四是金融科技实力强,符合线上经营要求。

而在满足以上四个条件后,还需要完成以下转型步骤:一是申请进行事前会商,需要报网贷整治办和互金整治办征求合规性评估意见;二是P2P机构转型要做好准备工作,包括对存量业务进行清理分类、制定转型实施方案、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转型、确定股东及出资金额、确定注册资本及出资期限和签署承诺函等转型送出相关法律文件等步骤。

“我认为,像化解存量、巨额注册资本、股东背景、管理团队的金融资质要求、资金来源,对于一般的P2P来说都很有难度。”于雪飞举例说,根据83号文,拟转型网贷机构设立的全国经营的小贷公司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一般的P2P机构都是全国开展业务,拟转型成为全国经营的小贷公司,必须具备这个硬指标。

而在本月初,银保监会发布了《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进一步提高了门槛,省内经营的网络小贷公司注册资本不低于10亿元,而全国经营的网络小贷公司注册资本不低于50亿元,且必须一次性实缴。

“网络小贷是由小贷公司升级而来,之前的法律规范中只规制小额贷款公司,并没有针对网络小贷专门的立法,这次征求意见稿从业务准入、业务范围、贷款用途、经营管理、消费者保护等方面都作出了明确规定。”于雪飞表示,这体现了监管从严、监管升级的口径,在政策落地后,网络小贷行业将面临全新的洗牌。

他表示,对于消费者而言,征求意见稿也将对之后的贷款产生实实在在的影响。

以贷款金额为例,对自然人的单户网络小额贷款余额原则上不得超过人民币30万元,不得超过其最近3年年均收入的三分之一,该两项金额中的较低者为贷款金额最高限额;对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关联方的单户网络小额贷款余额原则上不得超过人民币100万元。

在贷款用途的限制上,征求意见稿与小额贷款公司的功能定位一脉相承,遵循小额分散的原则,主要服务小微企业、农民、城镇低收入等普惠金融重点服务对象。

对于消费者而言,于雪飞建议借款用途应当符合规定,在贷款过程中关注消费者保护条款,避免小贷公司侵犯自己的合法权益。此外,他特别提示,网络小贷新规的出台是因为过度放贷严重冲击了国家了金融秩序,危及到国家金融安全,作为消费者,更要理性消费,避免过度超前消费。

责任编辑:hnmd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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